团省委部署实施驻外团工委“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
日期:2014-06-16  发布人:admin 
为深入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青春点亮行动”,积极服务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团省委近日下发《关于实施驻外团工委“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实施驻外团工委“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经过五年的建设发展,我省各级驻外团工委已成为联系凝聚外出务工团员青年和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重要组织依托。实施驻外团工委“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旨在面向18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开展工作,力争在2015年底前实现“三个一”目标,即每个产业集聚区至少建有一个青年创业园区,每个产业集聚区团工委至少与一个驻外团工委实现常态化工作对接,建成一个全省性产业集聚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通知要求,开展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服务青年创业园建设。争取政府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协调整合相关单位(部门)的青年创业政策、项目,建设一批特色青年创业园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驻外团工委产业集聚区县区行”活动,组织广大豫籍在外创业有为青年到青年创业园区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在派驻地加大对产业集聚区青年创业园的宣传推介,促进投资和项目落户青年创业园。二是开展河南青年“家门口”就业服务。围绕产业集聚区企业用工需求和青年就业诉求,积极开展“工岗快递”青年就业服务活动;认真调研和分析园区内企业对青年人力资源需求的种类和数量,开展工岗对接、见习技能培训、外出青年返乡务工引导等工作;向在外务工创业青年宣传家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保障和现实优势,引导他们服务家乡发展。三是打造全省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建设共青团服务产业集聚区的全省综合性信息专题网站,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平台功能,确保建成面向全省产业集聚区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四是加强驻外团工委与省级产业集聚区团工委的组织对接。推动两地团工委的组织对接,打通两地团组织之间的工作通道;组织两地团工委签订对接合作协议,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组织共建、活动共抓、工作共促”的工作机制;加强两地团工委的互访交流,定期组织双方人员到各自驻地进行调研考察活动。
  通知强调,实施驻外团工委“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是深化落实“产业集聚区青春点亮行动”的一项具体抓手和有效载体。各省辖市团委、省直管县(市)团委、省级驻外团工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服务产业集聚区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抓好落实。要迅速行动,有针对性地引导当地企业入驻产业集聚区青年创业园,做好回流青年服务工作。要扎实推进,做好各市、县省级产业集聚区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汇总,积极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支持,搞好对接服务。要加强宣传,借助工作阵地、活动场所和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加大对我省产业集聚区的主导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的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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