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4-10-15  发布人:admin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鼓励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全面发展,同时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营造弘扬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院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总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模范团干部;

2.优秀共青团员;

3. 先进团总支

4. 先进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模范团干部:

(1)思想上进,政治方向坚定,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能在工作中务实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能够充分起到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并参加与各支部的一系列活动。

(4)学习态度认真,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旷课和迟到早退现象。

2.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并积极要求向党组织靠拢。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并按时上缴团费。

(3)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关心同学,热爱集体;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平时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配合、参加学院各级团组织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先进团支部:

(1)有班子。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成员政治素质高,模范作用发挥得好。

(2)有制度。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和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健全落实。

(3)有活动。各项活动坚持经常化,团支部自转能力强,团员青年参加广泛,形式新颖多样,形成特色。

(4)有作用。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把支部建成青年核心。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

4.先进团总支

(1)组织机构健全,班子团结一致,能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独立开展团总支工作,做到每学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2)团总支工作制度健全,组织生活规范,并按时收缴团费。

(3)学年内受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处分或行政处分的团员不得超过5%。

(4)重视团的宣传阵地建设,舆论导向正确。积极组织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的小组活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团总支中有较多的入党积极分子。

(5)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成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团总支在本年度内组织至少一次的青年志愿者集体活动,活动有计划、有实施步骤、有落实、有总结。

(6)重视对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一支素质高,作风正,能力强的团干部队伍,保证团的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团的干部经常深入学生中间,研究了解学生情况,做好团员青年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7)根据系部特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将其纳入教学计划,学生参与率达95%以上。活动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具有特色,成绩显著。

(8)积极探索基层团建创新的新途径,素质拓展教育有特色、有成效。结合学院实际,每年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在学院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等。

三、有关要求:

1、各支部在评优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模范团干部的评选名额每支部一名,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名额按照各支部团员数的3%计算,先进团支部评选名额按各团总支所属支部总数的5%计算;先进团总支一名,由院团委根据各团总支情况及上述评选要求选定。

3、各团总支于10月20月日前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模范团干部、先进团支部推荐表及各项汇总表交至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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