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学生组织的组织建设,树立各学生组织的良好形象,提升学生组织的工作能力、业务素养,激发学生组织服务学校建设发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财经学院第二届“校园卓越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鼓励各学生组织为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推进校园文化的内涵发展积极贡献力量,促进学校学生组织良性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设立郑州财经学院第二届“校园卓越团队”评选委员会。 组 长:李国强 副组长:李庆阳 陈 静 成 员:张亚贞 母昌建 李三杰 陈志强 周二涛 张继栋 蒋 凯 谷 峥 张 彪 焦建伟 靳会贤 袁 清 何文平 温毓敏 袁雪霞 闫 静 杨贵仓 许天亮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主任周二涛。 三、参评对象 郑州财经学院各学生组织。 四、参评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生组织在自身组织建设方面特色鲜明,制度完善; (二)团队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团队活动丰富多彩; (三)在相应的专业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或为校园文化建行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其他领域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五、评选时间 2017年9月—2017年11月 六、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评选出“校园卓越团队”2个。 (二)奖励:评选出的“校园卓越团队”每人颁发奖杯、证书,并奖励现金10000元。 七、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7日) 1、召开宣传动员会,层层动员、广泛动员; 2、采用悬挂条幅、张贴海报、广播宣传、微博微信网络等各种形式推广,广泛宣传。 (二)组织申报阶段(9月8日—9月14日) “校园卓越团队”候选人可通过各二级学院、各行政部门推荐和各学生组织自荐三种方式推荐,各学生组织需填写推荐表(附件1)或自荐表(附件2),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佐证材料。 推荐表于9月22日前送交校团委,自荐表送交校学生会办公室(S1-306室)。 (三)审核评比阶段 1、资格审核(9月15日—9月21日) (1)评委会审议小组对所有被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组织候选人评审会。候选团队负责人对团队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介绍时间3分钟/团队(要求制作PPT),最后投票产生候选团队。 2、投票评选(9月22日—9月26日) 候选团队事迹资料公示,由全校师生进行微信投票评选。 3、评比汇总(9月27日—9月30日) 根据公开投票的情况统计票数排名,综合评委会评审意见,最终确定第二届“校园卓越团队”入选名单。 4、公示(10月1日—10月15日) 将推选出的郑州财经学院第二届“校园卓越团队”名单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表彰宣传阶段 召开第二届“校园卓越团队”专题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奖杯、奖金。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校园卓越团队”先进事迹。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评选活动是推进我校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与评审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优秀学生组织的典型事迹,推动学生组织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三)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建立受表彰团队的跟踪制度,建立团队档案,关心、支持学生组织的成长发展。 附件 1.郑州财经学院“校园卓越团队”推荐表 2.郑州财经学院“校园卓越团队”自荐表 2017年9月8日
附件1 郑州财经学院“校园卓越团队”推荐表 团队名称 | | 负 责 人 | | 联系方式 | | 指导老师 | | 联系方式 | | 推荐形式 | | 成立时间 | | 获奖情况 | | 团队简介(限150字) | | 推荐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党总支意见 | 学院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注:推荐单位指二级学院、行政部门等。 附件2 郑州财经学院“校园卓越团队”自荐表 团队名称 | | 负 责 人 | | 联系方式 | | 指导老师 | | 联系方式 | | 推荐形式 | | 成立时间 | | 获奖情况 | | 团队简介(限150字) | | 推荐教师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党总支意见 | 学院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注:推荐教师指指导老师、辅导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