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述职评议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01-08  发布人:团委 

共青团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文件

郑财团发〔20212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学生会实际情况,现将《郑州财经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18

郑州财经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

述职评议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学生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议对象。郑州财经学院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条 评议内容。重点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述职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重点考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主动学习党、团相关理论和文件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二)道德品行。重点考察在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头倡导良好风气风尚,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提升个人修养等方面的情况。

(三)学习情况。重点考察学生学业情况是否符合学生会工作人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学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重点考察是否认真负责、勤勉实干、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形成良好工作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五)纪律作风。重点考察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谦虚务实、不骄不躁,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条 评议程序。校学生会评议工作由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学生代表组成评议会组织开展。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分别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根据述职情况对述职人展开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校学生会主席团对评议的具体情况、问题进行督查、反馈、公示。

院学生会评议工作由学院党总支、学院团总支老师、班级团支部代表组成评议会组织开展。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分别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根据述职情况对述职人展开评议,根据评议结果,院学生会主席团对评议的具体情况、问题进行督查、反馈、公示。

第四条 结果应用。评议结果作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价、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的重要参考。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通报、诫勉、建议组织处理等。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共青团郑州财经学院委员会所有。

第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郑州财经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登记表

   2.郑州财经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议记录

附件1

郑州财经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登记表

 

 

 

 

 

 

 

 

评定指标

政治态度

道德品行

学习情况

工作成效

纪律作风

 

 

 

 

 

 

 

 

 

 

 

 

 

 

 

 

 

 

 

 

 

主要工作成绩

 

主要工作成绩

 

改进方向

 

 

 

 

 

 

           

综合评定

 

评议会审核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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