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文件
郑财院发〔2021〕11号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充分整合课外资源、拓展学生素质、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学校决定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借鉴第一课堂教学育人机理和工作体系, 整体设计高校共青团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共青团组织实施的思想政治引领、素质拓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公益和自我管理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高校学生参与共青团第二课堂可记录、可评价、可测量、可呈现的一套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
第二条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由学校各级组织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文化艺术、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普及与推广、科学研究、科技学术竞赛等活动。
第三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综合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条 在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本科生必须至少完成2个学分、专科生必须至少完成1.5个学分的第二课堂成绩方能毕业,并且学生每一学年的第二课堂成绩均不能低于0.5学分。学生“第二课程成绩单”的五个版块,每一个版块成绩不能低于0.2学分。
第五条 学生通过我校网络认定平台记录和申报获得相应学分。学生在毕业前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交各学院团总支审核盖章,统一交团委进行最终审核和盖章。第二课堂成绩单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成员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负责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等工作。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中心,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管理中心负责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具体管理、指导、审核、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负责人,各学院团总支书记直接负责。管理部承担本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主要包括管理本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行、管理员队伍建设、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本学院活动项目等工作。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具体实施依托校团委、各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的三级管理体系。
第三章 第二课堂项目体系
第九条 第二课堂项目体系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基础,是对第二课堂活动的分类整合和体系构建。
第十条“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体系分为5个版块。
1.思想教育与道德修养
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参加党课、团课、学生干部培训班等培训经历,学生参加思想政治类、理想信念类、道德素养类等项目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2.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人文素养、体育运动、身体素质提升等项目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3.创新创业与学业技能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学术讲座、创新创业、技能竞赛等项目经历和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类、志愿公益类、交流访学和其他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工作履历与资格认证
主要记载学生担任各级各类组织的学生干部经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取得的相关荣誉,考取的英语、计算机、专业技能证书和其他证书。
第四章 学分记录与审核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活动的学分录入依托我校使用的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实施。认定依据为活动签到记录的,遵循“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参加完相关活动流程完整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认定依据主要为文件、证书等材料的,学生直接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经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部审核、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中心确认后认定相关学分。学分认定通过后以《郑州财经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形式展现。
第十二条 学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主要来源于五个版块包含的:参加活动换算学分、荣誉表彰换算学分、工作履历换算学分、资格认证换算学分等四个方式。参加活动换算学分按照班级团支部、院级、校级、省市级、国家级(国际级)分别给予0.01、0.02、0.03、0.04、0.05学分/次;荣誉表彰换算学分按照院级、校级、省市级、国家级(国际级)分别给予0.03、0.05、0.08、0.1学分;工作履历换算学分按照级别和角色不同分别给予不同学分;资格认证换算学分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分种类均给予0.2学分。学分的记录标准具体见附件:《郑州财经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
第十三条 参加校内活动换算学分由平台即时发放,其他方式则需要学生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学生平时可提交申请,每学期的期末各二级学院进行统一审核(涉及校级以上级别的由校团委认定)。学分初步认定后各二级学院统一盖章公示,公示期为至少5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各学院及时将公示材料上交校团委备案。如有异议,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再次进行审核。学校采用抽查的方式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复核。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 校团委在学生毕业前将未达到第二课堂学分修读要求的学生信息报送教务处。
第十五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过程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学校查实,取消相应学分,并严肃处理;针对违规操作单位,经学校查实,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处理责任人。
第十六条 如果遇到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者,可向校团委举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学院(部门)向指导委员会报送审核。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郑州财经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试行)
2021年3月9日
附 件
郑州财经学院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评定细则
一、思想教育与道德修养
二、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类别 |
级别 |
学分 |
审核标准 |
备注 |
参加活动 |
团支部活动 |
0.01 |
签到签退 流程完整 |
歌手大赛、合唱比赛、篮球赛、运动会、主持人大赛、校园情景剧、文艺汇演等各种文体艺术类活动
参加同一个比赛每个级别可累计积分 |
院级活动 |
0.02 |
|||
校级活动 |
0.03 |
|||
省市级活动 |
0.04 |
相关参与 证明材料为准 |
||
国家级(含国际) |
0.05 |
|||
荣誉表彰 |
院级荣誉 |
0.03 |
申报证明材料完整、真实 |
参加比赛获得荣誉表彰
同类荣誉不同级别可累计积分
|
校级荣誉 |
0.05 |
|||
省市级荣誉 |
0.08 |
|||
国家级荣誉 |
0.1 |
三、创新创业与学业技能
类别 |
级别 |
学分 |
审核标准 |
备注 |
参加活动 |
团支部活动 |
0.01 |
签到签退 流程完整 |
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各级各类学术技能竞赛和活动等 |
院级活动 |
0.02 |
|||
校级活动 |
0.03 |
|||
省市级活动 |
0.04 |
相关参与 证明材料为准 |
||
国家级(含国际) |
0.05 |
|||
荣誉表彰 |
院级荣誉 |
0.03 |
申报证明材料完整、真实 |
参加比赛获得荣誉表彰
同类荣誉不同级别可累计积分
|
校级荣誉 |
0.05 |
|||
省市级荣誉 |
0.08 |
|||
国家级荣誉 |
0.1 |
|||
其他 |
省市级 |
0.08 |
申报证明材料完整、真实 |
创业、发明专利、知识产权、公开发表文章、论文等 |
国家级 (含国际) |
0.1 |
四、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
类别 |
级别 |
学分 |
审核标准 |
备注 |
|
团支部活动 |
0.01 |
|
|
参加活动 |
院级活动 |
0.02 |
申报证明材料完整、真实 |
社会实践、公益环保、支教助残、社区服务、赛会服务等各级各类志愿服务与实践活动 |
校级活动 |
0.03 |
|||
省市级活动 |
0.04 |
|||
国家级(含国际) |
0.05 |
|||
荣誉表彰 |
院级荣誉 |
0.03 |
申报证明材料完整、真实 |
参加活动获得荣誉表彰
同类荣誉不同级别可累计积分
|
校级荣誉 |
0.05 |
|||
省市级荣誉 |
0.08 |
|||
国家级(含国际) |
0.1 |
五、工作履历与资格认证
类别 |
级别 |
学分 |
审核标准 |
备注 |
担任学生骨干经历 |
各级学生组织干事 |
0.05 |
学生组织以备案为准
社团以星级考核为准
学生职务以聘书为准 |
班委、校院学生组织干事、社团社员等 |
院级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 |
0.07 |
院学生会、社团(分星级)等学生组织的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
||
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
|
0.1 |
院学生会主席团、社团(分星级)社长和副社长 |
||
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
|
0.08 |
校学生会、社联、国旗护卫队、校广播站、青年融媒体中心、第二课堂管理中心等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五星社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
||
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 |
0.15 |
校学生会、社联、国旗护卫队、青年融媒体中心、校广播站、第二课堂管理中心等主席团,五星社团社长和副社长 |
||
校级以上学生主席团及部长 |
0.2 |
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部长 |
|
资格证书 |
不分初中高、一二三等级 |
0.2 |
以最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也包括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
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和六级、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 |
(试 行)